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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筆記這件事情
是歷久以來明顯的弊端卻沒有人願意對它修法
去年的今天
大家都很憤慨
於是一個問題解決了
更多的問題卻又接踵而來
筆記的生產方式
不用我說,大家都很明白清楚滴
我們根本不會花一整天的時間把13節行政法錄音聽完
我們根本不會在那邊把自己的筆記重複寫個兩三遍要求完美
至少,我不會
為什麼大家都知道了
卻有人態度很奇怪,想法很奇怪,行為舉止很奇怪
既然都知道智慧財產權了
那是不是應該要知道有些東西不會你想要就可以要的
所有權不是你的,創作期間沒有參與,最基本的良好態度應該要有吧
明明當事人真意這麼明顯,為什麼低聲下氣又難過的變成當事人
雖然我很清楚應該要雙方面的了解再說話
但,我自己也經歷過,我怎麼能不感同身受
這種事情
太容易基因突變
隨時都有新的問題
期中考要到了
大家加油吧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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